企业IPO过程中遭遇专利侵权诉讼该如何应对
2020-05-18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上市企业在遭遇专利侵权诉讼后,应当尽快将被诉侵权产品和涉案专利进行技术特征比对,并向监管机关说明本次诉讼不会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同时,企业应当做好应对诉讼的准备,针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必要时提起反制诉讼,以争取双方谈判和解,妥善解决专利侵权诉讼,保证企业顺利上市。请仔细阅读,找到合理解决的方法。
从大部分拟上市公司遭遇的专利侵权诉讼来看,此类专利侵权诉讼往往具有起诉方为直接竞争对手、起诉时间为上市关键节点、起诉标的额较大的特点。
1、此类专利侵权诉讼一般由竞争对手提起
2、竞争对手往往选择企业上市的关键节点提起诉讼
3、此类专利侵权诉讼的标的额较大
二、积极应对证券监管部门的问询

1、产品不存在侵权事实的说明
2、对专利创新程度和稳定性的说明
基于提起诉讼的专利可能存在稳定性的问题,拟上市企业可结合现有技术客观说明涉案专利不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的原因,特别在原告以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提起诉讼时。
3、对被诉侵权产品定位的说明
专利侵权诉讼是否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首先要看被诉侵权产品是否为公司的主营产品,各个时间段内该产品在企业的创收占比。如果被诉侵权产品的创收仅占企业总创收的一小部分,且对于企业不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那么拟上市企业可以结合财务报表和企业规划向证券监管部门详细说明。
4、对损害赔偿金额畸高的说明
首先,司法实践中法院经常适用法定赔偿确定赔偿金额。专利侵权案件中的损害赔偿认定依据包括原告实际损失、被告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和法定赔偿,四者在适用时具有先后次序,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通常因难以证明其真实性而不被采纳,实践中,如果原告在起诉状中未明确其主张损害赔偿的依据,也未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和企业侵权获利,那么其高额损害赔偿的主张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如果按照法定赔偿计算将确定不高于100万元的赔偿金额。
5、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
三、针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拟上市企业应当关注原告起诉依据的专利是否为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正如上文所述,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授权未经过实质审查,权利较发明更不稳定,被无效的可能性更高。
例如,公牛集团在上市期间遭遇江苏通领科技依据发明专利提起的一件专利侵权诉讼,诉讼标的额近5亿元,而公牛集团成功将该发明专利无效,为其上市之路扫除重大障碍。
拟上市企业应当重点关注原告是否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公开了涉案专利对应的产品,如果由于该产品的公开导致涉案专利技术方案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已处于公众可获知的状态,涉案专利就无法满足新颖性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产品存在被改装和零件更换的可能性,对此类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判断标准也比较高,拟上市企业在固定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证据链的完整性。
3、尽早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四、积极应对专利侵权诉讼程序
1、不侵权抗辩
2、在先使用抗辩
3、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抗辩
现有技术或设计的载体包括出版物和实物,除了检索公开出版物、排查实物以外,拟上市企业应当重点关注原告是否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不慎公开了相关产品,实践中存在不少企业在申请专利前对外销售产品导致专利技术方案在申请日前被公开的例子。
4、合法来源抗辩
5、损害赔偿抗辩
五、主动提起反制诉讼
1、提起新的专利侵权诉讼
2、主张竞争对手恶意诉讼
六、主动提出和解
实践中也存在拟上市企业经过技术特征比对后,发现自己的确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且对方专利权也比较稳定的情况。基于上市进程的考虑,拟上市企业可以避其锋芒,主动提出和解谈判,争取尽可能以最低的代价达成和解。但与此同时,拟上市企业仍需做好应对专利侵权诉讼和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的准备,避免和解不成又延误时机,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
综上所述,拟上市企业在遭遇专利侵权诉讼后,应当尽快将被诉侵权产品和涉案专利进行技术特征比对,并向监管机关说明本次诉讼不会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同时,企业应当做好应对诉讼的准备,针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必要时提起反制诉讼,以争取双方谈判和解,妥善解决专利侵权诉讼,保证企业顺利上市。

编辑:中国电源产业网
来源:作者:柯爱艳 马洋 任鹏 / 来源:知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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