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不当言论不是小事小节
2025-09-08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近年来,多名党员干部因发表不当言论受到党纪处分。2018年8月,湖南省娄底市纪委监委通报:市娄星区统计局工作人员陈宇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未经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注册微信公众号“宇辉观察”,多次发布原创文章,炒作社会热点、负面事件,违规公开发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陈宇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同时,区统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不力,对上述问题和责任人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喻志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满文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1年1月,陈宇辉被政务立案调查,喻志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姚满文受到履责约谈处理。
2024年12月,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该县白水镇解放村干部彭某某、木门镇干部张某某、三江镇桃红村干部何某某3名党员干部和黄洋镇干部蒋某某妻子因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导致出现网络舆情,造成不良影响。经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彭某某、张某某、何某某严肃追责和处理。蒋某某因对家属失管失教,被严肃追责和处理。
从党员干部发表不当言论的案例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在网络平台、公共场所发表不当言论,违反了党的纪律,损害了党的形象,为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党员干部发表不当言论主要表现为:一是偏移政治立场。随意转发、评论违背中央大政方针的文章;对中央政策进行消极、负面评论,歪曲党史国史,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革命领袖、英雄模范等。二是在公共场所讲话不注意自己党员干部身份,对群众冷嘲热讽、恶语相加,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三是传播不实信息。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随意在社交媒体转发未经证实的负面内容,传播小道消息,甚至造谣传谣。四是发布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个别党员干部在微信群、朋友圈转发、点赞低俗、违背社会道德伦理的图片、文章、视频等,破坏了党员干部形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规范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妄议中央,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不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这些法规条例对党员干部不当言论的内容和处理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
党员干部发表不当言论不是小事小节,事关党员干部作风,影响破坏党员形象。一是破坏政治生态。党员干部发表不当言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工作中表态高调、私下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破坏党内政治生态。二是影响党员形象。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领头羊”“排头雁”,一言一行备受关注。党员干部的不当言论,会降低其在群众面前的威信和信任,影响党员干部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三是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一些党员干部随意散布所谓的“内部”消息、小道消息,经网络传播发酵引发舆情,让公众产生误解和跟风,造成网络舆情或公共安全事件。
党员干部发表不当言论,其形成原因是多样的。一是思想教育缺失。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抵御错误思想侵蚀的能力较弱,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够。二是纪律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对言论自由与纪律约束边界认识模糊,对党的纪律规矩认识不足,缺乏敬畏之心。三是监督管理缺位。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事前防范机制不完善,对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提醒纠正;事中监督不及时,使党员干部发表不当言论有了可乘之机;事后问责力度不够,对既有事件处理不严未形成有效震慑。
党员干部把好言论关、守好纪律底线极其重要,既需要自身自律自省自我约束,也需要党组织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纪律约束、构建协同监督机制。
思想上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政治底线不能碰、纪律红线不能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筑牢安全防线。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慎独慎微,筑牢思想道德根基。在言行上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对于违背中央大政方针、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谣言歪论、虚假消息,要冲锋在前、表明立场,旗帜鲜明地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作斗争。
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把党章党规党纪放在心上。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将言论规范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将警示教育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纪律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政治纪律为引领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状况,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完善党员干部言论行为规范细则,明确不当言论内容范围。对发表不当言论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提升对党员干部的协同监督效能。拓宽监督渠道,整合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力量,织密监督网络,发挥多种监督方式的协同监督作用。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提醒。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严把言论关口,严守纪律底线,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来源:《学习时报》2025年9月5日第3版)
编辑:中国电源产业网
来源:电源协会行业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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