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6-01-22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科技部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请关注。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科技部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简介
国际杰青计划是科技部于2013年设立的推动中外青年科技人文交流、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科技能力建设、合作培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促进务实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国际杰出青年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到我国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开展短期科研工作。
为持续扩大国际杰青计划人员规模和国际影响力,加强国际杰青计划品牌建设,2024年科技部通过了《新时期“国际杰青计划”工作方案》,并完善了《国际杰青计划管理办法》,探索构建央地协同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省科技厅积极加入部地协同资助机制,对于科技部批复立项的、需地方资助的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省科技厅将予以资金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万元人民币(税前)。
二、指南情况
申报指南内容详见附件,也可登录国际杰青计划官网(https://tysp.cstec.org.cn/)在“通知公告”栏中查看。
三、申报流程
请中方接收单位及国际杰青候选人根据指南要求,登录国际杰青计划官网进行申报,省科技厅将择优进行推荐。
四、申报时间
本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省科技厅于该日期前完成审核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一青 赵书海
电 话:0311-85815829、85889240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月21日
附件
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国际杰青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中国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于2013年设立的推动中外青年科技人文交流、合作培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促进务实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机制。为推动新时期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好践行《国际科技合作倡议》,搭建文明互鉴、互利共赢的交流平台,进一步做好国际杰青计划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国际杰青计划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原则
计划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并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以择优选拔、以人为本、开放包容、平等互鉴为原则,资助符合条件的国际杰出青年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国际杰青”)到中国开展工作交流,以增强合作伙伴国科研能力建设、提升创新能力,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开展科技人文交流,为青年科学家彼此间互学共鉴搭建优质平台,构建与相关国家长期稳固的科技合作伙伴关系,为增进民心相通汇聚共识与力量。
二、申报条件
(一)中方接收单位申报条件
中方接收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1)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和能力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或企业;(2)能为国际杰青提供在华必要工作条件;(3)能够向国际杰青出具来华工作邀请函并协助国际杰青办理入境签证、外国人居留证等相关手续;(4)在申请资助经费审批期间,资助经费到账前,能够保障国际杰青来华生活等相关需要;(5)能够提供必要科研条件以及配套资金支付国际杰青行政管理开支、国内差旅费等;(6)能够承担国际杰青管理及答疑工作,并向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及时报送进展、总结、决算及收据等各类材料。
(二)工作岗位要求
中方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岗位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明确职责的科研或科技政策类岗位;(2)非涉密岗位;(3)非学历教育;(4)国际杰青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同工作。
(三)国际杰青申报条件
国际杰青候选人应获得所在国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或国立科技基金会,有关国际组织或科研机构,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我驻外使领馆(团)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人员推荐机构)其中之一的推荐信,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国籍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2)在上述国别拥有正式工作,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4)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或科研潜力;(5)年龄不超过45岁(按申请工作岗位之日计算)且身体健康;(6)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7)须能在申请期内全职在华工作;(8)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
三、资助经费和形式
(一)执行期限
计划项目执行周期根据每位国际杰青在华工作时长分为三类,即3个月、6个月、12个月。
(二)资助额度
计划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月(税前),即3个月6万元,6个月12万元,12个月24万元,用于国际杰青支付国际旅费以及在华期间生活开支、住房租赁、保险购置(保险为必须项,且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
(三)资助形式
根据国际杰青来华工作时限(3/6/12个月),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来华国际杰青中方接收单位。中方接收单位按月拨付给来华国际杰青,具体经费发放方式由中方接收单位与国际杰青商定。经费拨付到接收单位和发放给国际杰青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中方接收单位按照本单位及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缴纳。
(四)部地协同资助机制
鼓励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企业或中方接收单位按照国际杰青计划资助标准进行全额资助。
四、申报方法
中方接收单位及国际杰青候选人须登录国际杰青计划官网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中方接收单位申请母账号,经组织管理部门(中方接收单位所隶属的各机构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或中方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审核后生效。中方接收单位负责人可自行开设多个子账号供单位内部人员使用。
2.中方接收单位申报拟接收岗位,经组织管理部门初审、核报交流中心审定,由交流中心发布岗位。组织管理部门上报时应明确是否进行部地协同资助,并在系统中勾选相应选项。
3.国际杰青候选人在获得人员推荐机构的推荐函后,可登录国际杰青计划网站进行岗位申报。
4.中方接收单位从申报岗位的国际杰青候选人中选择与岗位匹配的,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向其发放接收意向书。
5.中方接收单位及国际杰青候选人上传申报材料。
6.申报材料经组织管理部门初审,交流中心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评审结果报科技部审定。
7.科技部根据交流中心报送的评审结果(有部地协同资助意向的岗位优先立项),确定最终立项清单。立项通知由交流中心邮寄至组织管理部门。
8.中方接收单位协助国际杰青办理来华工作相关手续。
9.中方接收单位准备拨款材料,向各出资方申请拨款,各出资方完成审核后拨付经费。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
六、网站及联系方式
国际杰青计划官方网站:http://tysp.cstec.org.cn
联系人:罗敏、高欣月
电话:010-68574085、010-68528432
邮箱:tysp@cstec.org.cn
编辑:中国电源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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