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通知》
2026-05-22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推进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决定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联合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推进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决定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联合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大赛为一类职业技能大赛,设置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4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
二、竞赛组织
由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组建大赛组委会(名单另行印发),负责统筹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工作组、新闻宣传组,成立监督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由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民政职业大学共同组建,负责大赛综合管理、文件发布、组织协调等工作。
大赛分全国决赛、省级及以下选拔赛。全国决赛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承办,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总工会、郑州市人民政府协办。大赛组委会指导河南省人民政府牵头成立全国决赛执委会,负责落实赛事组织协调、场地设施设备、技术与赛务实施、开闭幕式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民政厅。
各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共同成立大赛省级赛区组委会,负责大赛选拔赛组织管理工作。鼓励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开展本级选拔赛。原则上,2026年8月底前组织完成省级及以下选拔赛。
三、时间地点
大赛全国决赛拟于2026年10月中下旬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等职业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其中,养老护理员赛项,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参赛。全日制学习时间不算作工作年限,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省级选拔赛由各地市民政部门组队参赛,全国决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组队参赛。养老护理员赛项不多于4名选手,其他每个赛项不多于2名选手,每队参赛选手不超过10名。原则上大赛全国决赛参赛选手应通过省级选拔赛产生。
五、竞赛标准及内容
大赛以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等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命制竞赛内容。大赛技术规则、技术工作文件、赛题库等由大赛技术工作组另行发布。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措施
大赛按竞赛项目设置个人奖、组织奖和其他奖项。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全国决赛养老护理员赛项设置一等奖10名,二等奖14名,三等奖16名及优胜奖若干名;其他每个赛项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8名及优胜奖若干名。
2.组织奖
大赛设组织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
3.其他奖项
(1)对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团队,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团队”证书。
(2)对在全国决赛中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和新闻宣传等单位,大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在全国决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
各奖项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二)奖励措施
大赛组委会向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向三等奖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含)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其中,对相关赛项决赛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按程序推荐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各赛项决赛前5名的选手,由第一主办单位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等级为技师的,不再晋升);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得各赛项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等级为高级工的,不再晋升);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以选手报名信息为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总工会要高度重视,把组织本届大赛作为加强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做好大赛组织工作,压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省级选拔赛组委会要制定选拔赛实施方案,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二)有序组织推进。各地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总工会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广泛开展赛前培训,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给予培训补贴。要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重大赛成果和经验交流,推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领域技术技能水平提升。
(三)强化沟通协调。各省级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总工会要加强沟通协调,与大赛组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省级选拔赛组织单位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省级选拔赛组织实施情况等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四)积极宣传推广。各地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总工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广泛宣传大赛,报道优秀选手先进事迹,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提供新闻线索,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相关同期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民政高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八、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仝伟、姜凌玉
联系方式:010-80206827、80206828
电子邮箱:minzhengdasai@163.com
(二)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联系人:张超曼、梁潇丹
联系方式:010-61595451、61591984
电子邮箱:minzhengdasai003@163.com
(三)大赛组委会新闻宣传组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方式:010-66063318
电子邮箱:minzhengdasai001@163.com
(四)大赛组委会监督仲裁委员会
联系人:李伟强
联系方式:010-58122875
电子邮箱:minzhengdasai004@163.com
(五)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田良善
联系方式:0371-65907095
电子邮箱:minzhengdasai005@163.com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6年5月20日
编辑:电源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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