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行动申报“双碳经济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
中电源联【2022】08号
2022-08-12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有关要求,依据国家能源局发布《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进行调峰辅助服务。请电源与新能源企业重点关注。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有关要求,依据国家能源局发布《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建立用户参与的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根据《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电能系统分会、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电能质量专业委员会、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北京电源行业协会、中电源技术服务(北京)中心联合开展“电力调峰辅助服务”通知如下。
一、 联合成立协调机制
经研究,成立“电源行业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联合工作办公室”(下简称:联合工作办公室),作为长期开展行业服务协调机构。机构设立在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 全面开展“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行动
结合国家相关政策,通过采集企业可调节负荷实时监测用电数据,结合辅助服务市场的价格预测和国网出清价格统计分析、总结辅助服务市场价格规律,以价格规律为指导用户负荷调节的基础,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调整用户负荷,整合用户进行电网调峰,最终实现消纳电网剩余电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联合工作办公室现向全国社会及会员企事业单位征集申请参与“电力调峰”用户侧企业,将对电力用户发放《动力节能设备调研备案表》,对提出参与“电力调峰服务”,并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签署《电力调峰服务协议》的企业单位,授予“双碳经济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和牌匾,并在行业专项网站予以公示。由联合工作办公室委托具有“电力调峰服务资质”的专业机构直接给予资金补贴奖励。
三、 参与“双碳经济建设示范企业”范围与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主体(或其授权),申请利用自身可调节负荷资源参与响应“电网调峰的辅助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申报“双碳经济建设示范企业”。
● 申报单位具备条件:
1、申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主体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
2、申报企业可调节负荷范围包括(不限于):工业生产用电、电采暖储暖、电储能、电动汽车充电等高耗能企事业单位。
3、申报企业电能指标: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年用电量在100万度左右。
4、申报企业需提供三个月至一年的《电费缴纳通知单》,填写提交《动力节能设备调研备案表》。
四、 流程与补偿奖励
五、 服务模式
联合工作办公室将委托具有电力调峰服务资质的专业机构,与申请企业签订《电力调峰服务协议》,并派出专业团队免费为企业指导与调试服务。
六、 全程不需要申报企业支付任何费用
七、 申报时间与方式
申报时间:2022年8月12-28日(公示第一批“双碳经济建设示范企业”);后续可在每月28日前举行申报,每月30日(进行专家审定),并在“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官网依批次陆续进行公示签约企业名单(颁发证牌)。
申报企业需登录“电力调峰辅助服务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中国电源产业网(
www.bpsa.org.cn),进入“电源行业网上办事大厅-电源行业特色窗口服务专区-电力调峰补偿申请”频道按顺序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 文件通知链接
● 填表附件(doc文件下载)
《“双碳经济建设示范企业”申报表》及《动力设备(工艺)运行调研备案表》
● 网上申报链接(网上提交)
http://www.bpsa.org.cn/网上服务办事大厅.html (电力调峰补贴申请)
咨询:电源行业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联合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惠河南街1110号龙源文化创意大厦B601
电话:010-83526510 010-63531554 13021232082 13520618520
特此通知。
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电能系统分会
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电能质量专业委员会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
中电源技术服务(北京)中心
2022年7月28日
双碳经济建设示范企业
编辑:中国电源产业网
来源:协会/联盟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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